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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休閒產業是近來的熱門話題與行業,政府與民間都各自投入了不少時間及資源,從事大規模的建設。從全臺各地新的溫泉旅館如雨後春筍般竄出,便可見端倪。可是如此密集,竭澤而漁式地開發一處溫泉,使其成為大眾觀光旅遊的熱門景點,是不是就是利用溫泉唯一的選擇呢?我想以臺灣民間一窩蜂的開發習性與苛刻的天然地質絛件,發展旅館密度高的溫泉區並不見得就一定是好事,也未必就能享受群聚效應帶來的好處。其實政府觀光相關單位可以思考的方向是讓維持天然狀態的野溪溫泉在臺灣整體溫泉產業裏也佔有一定的地位。野溪溫泉活動理應像登山活動一樣地向外推廣,如此,溫泉旅遊在臺灣才能有更多的面向,擁有多元化的發展。
臺灣的溫泉產業在清代以前,記載較少。在漢人及平埔族人分布的北投與金山,一般人皆認為酸性的磺水有害於農作物生長,避之唯恐不及,僅當作開採硫黃的礦床。西元1696年時,福州榕城的火藥庫爆炸,清廷下令地方政府要自己負責補足缺失的火藥。由於硫黃是製造火藥的必要原料,當時日本的硫黃價格又十分高昂,福州政府無法負擔,因此秀才郁永河便自願請命在隔年來到新北投一地採硫,並留下了有名的臺灣地理介紹文章「裨海紀遊」。而在原住民的神話傳說中,雖常有因打獵追逐受傷的動物而發現其在溫泉中療傷的故事,但也並未有真的文獻考據(雖然,溫泉邊的高地的確常可發現原住民的舊部落遺跡)。比如廬山溫泉曾有「靈泉」美名,相傳這是因原住民狩獵時發現一隻受傷的鹿逃至此溫泉為自己療傷並痊癒了,因此被視為「靈泉」。而另外像泰雅族語「烏來」就是指「冒煙的熱水」,泰安溫泉也相傳在泰雅先民的打比歷社頭目所發現後,成為族人等待狩獵與休憩的重要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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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burt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5) Trackback(0) Hits(237)